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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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3811015 (食品)
23811051 (药品)
县经贸局: 63722573
县农业局: 96323
县卫生局: 96301
县工商局: 12315
县海洋与渔业局: 63732101
县质监局: 238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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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制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3、协调组织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4、组织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协调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检验检测、信息信用等体系建设工作;
    5、综合协调食品联合执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
    6、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委员会决策服务。
    2、按照委员会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协调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重要活动,组织督察检查工作。

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全称: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地址:平阳县县府餐厅5-6楼
监督电话:23811007
E_mail:pingyang@wzfda.gov.cn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责。
    (三)依法组织协调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理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依法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
    (六)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
   (七)根据授权和委托监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承担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日常政务;负责行政事务、信息、宣传、文秘、档案、资产财务、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以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听证,规范行政许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各自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收集、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信息;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理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